意见建议
信件编号 | 1409 | 类型 | 意见建议 | 提交日期 | 2016-05-19 |
标题 | 2014年评上中级、高级职称的教师何时兑现职称工资 | ||||
内容 | 2014年评上中级,高级职称的教师,去年6月份已聘任,可至今工资没有挂钩,请领导关心一下,何时兑现工资。 | ||||
回复人 | 宁晋县财政局 | 回复日期 | 2016-06-02 | ||
答复内容 |
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是按国家规定标准和范围发放的。教师职称聘任工资的发放,以取得对应职称并由所在单位聘任人员名单为准,由教育、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,财政统一汇总后发放。 我县2015年聘任的中、高级职称教师职称聘任工资变动审批表,于2016年2月份、3月份、4月份、5月份审批后陆续送到我单位,仍有部分人员未审批,无法汇总发放。 另外,冀人社字〔2015〕194号、邢人社办〔2016〕12号等文件对部署运行“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系统”提出了具体要求:一是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系统录入,组织、人社部门负责审核把关,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。二是系统运行有严格的时限要求,3月底前,系统要正式上线运行,全面开展工资审核业务;从5月份开始,每月5日前定期上报更新系统。目前,我单位无法接收工资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数据。 |